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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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38g |
0.5g*2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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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福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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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396 |
国药准字Z1095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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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润肺,止咳平喘,理气化痰,适用于肺燥之咳嗽,痰多,胸闷,咽喉痛痒,声音沙哑。 |
补血滋阴,润燥,止血。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肌萎无力,心烦不眠,虚风内动,肺燥咳嗽,劳嗽咯血,吐血尿血,便血崩漏,妊娠胎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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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2克(约一汤匙),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9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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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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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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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水半夏,桔梗,薄荷脑,陈皮,北沙参,五味子,款冬花,杏仁水。 |
阿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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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该品为棕红色的稠厚半流体;气香,味甜、具清凉感。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的颗粒和粉末;气微,味微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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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燥咳嗽,其表现为干咳,咽痒,咽喉疼痛,鼻唇干燥,无痰或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或痰中带有血丝,可伴有发热恶塞,鼻塞等寒热表证。舌质干而少津,脉浮或浮数。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5℃,或是出现喘促气急者,或是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是痰中带脓血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