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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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38g |
10gx8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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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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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396 |
国药准字Z45021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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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润肺,止咳平喘,理气化痰,适用于肺燥之咳嗽,痰多,胸闷,咽喉痛痒,声音沙哑。 |
疏风清热、利咽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有汗。鼻塞,头痛,咽痛,咳嗽,多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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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2克(约一汤匙),一日3次。 |
口服,1次1袋, 一日3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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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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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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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水半夏,桔梗,薄荷脑,陈皮,北沙参,五味子,款冬花,杏仁水。 |
板蓝根、连翘、薄荷、荆芥穗、桑叶、芦根、牛蒡子、菊花、苦杏仁、桑枝、六神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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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该品为棕红色的稠厚半流体;气香,味甜、具清凉感。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芳香,味甘、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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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燥咳嗽,其表现为干咳,咽痒,咽喉疼痛,鼻唇干燥,无痰或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或痰中带有血丝,可伴有发热恶塞,鼻塞等寒热表证。舌质干而少津,脉浮或浮数。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5℃,或是出现喘促气急者,或是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是痰中带脓血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