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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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38g |
0.28g*12片*4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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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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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396 |
国药准字Z20054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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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润肺,止咳平喘,理气化痰,适用于肺燥之咳嗽,痰多,胸闷,咽喉痛痒,声音沙哑。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有热、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扁桃体炎、喉痹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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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2克(约一汤匙),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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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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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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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水半夏,桔梗,薄荷脑,陈皮,北沙参,五味子,款冬花,杏仁水。 |
穿心莲干浸膏(以穿心莲总内酯计)、山芝麻干浸膏。辅料为淀粉、预胶化淀粉、羧甲淀粉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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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该品为棕红色的稠厚半流体;气香,味甜、具清凉感。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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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燥咳嗽,其表现为干咳,咽痒,咽喉疼痛,鼻唇干燥,无痰或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或痰中带有血丝,可伴有发热恶塞,鼻塞等寒热表证。舌质干而少津,脉浮或浮数。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5℃,或是出现喘促气急者,或是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是痰中带脓血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宣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