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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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5g*72粒 |
0.3gx12片x3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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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林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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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6020076 |
国药准字Z20053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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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养血,化痰降浊。用于气血亏虚,痰浊内蕴,面色萎黄,头晕头昏,四肢倦怠,食欲不振;病后体虚,贫血,营养不良属上述证候者。 |
清肝降火,活血化瘀。用于肝火上炎引起:头晕目眩,心烦少眠,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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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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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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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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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螺旋藻。 |
罗布麻叶、菊花、决明子、熟大黄、丹参、槐米、葛根、牛膝、牛黄、冰片等14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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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深绿色粉末;味甜、微咸,有特异香气 |
本品为淡绿色的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芳香,味苦、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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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前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