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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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支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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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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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043 |
国药准字H4602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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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主治浅部皮肤真菌病(手、足癣,体癣,股癣)属湿热浸淫者。 |
利水消肿, 除湿健脾。用于臌症,胸腹胀满,四肢浮肿,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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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于患处,早晚各1次。 |
饭前服,一次10粒,一日 3次,儿童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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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涂药处皮肤发生灼热刺痛。2.偶见涂药处皮肤出现红斑,小丘疹,湿疹化样变。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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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本品禁与眼睛接触。2.本品不适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麻疹等病。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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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螃蟹壳、黄柏、苦参、昆布、哈壳。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羟苯乙酯、单硬脂酸甘油酯、液状石蜡、白凡士林、十八醇、氢酮。 |
皂矾(醋制)、甘遂 、 大枣(去核炒)、木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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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软膏;气微。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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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口腔等黏膜处。3.本品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性。4.忌烟酒、辛辣、油腻食物。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使用本品发生症状加重并呈湿疹化者,应去医院就诊。7.涂药量应根据皮损面积大小增减。8.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9.涂药量应根据皮损面积大小增减。10.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不可与甘草同服,忌食盐及荞麦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