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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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l:1mg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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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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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666 |
国药准字H31021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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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重症肌无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由于神经系统的疾病或外伤所引起的感觉及运动障碍、多发性神经炎及脊神经炎及拮抗氯化筒箭毒碱及类似药物的非去极化肌松作用。 |
1、急慢性白血病,对慢性粒细胞型白血病近期疗效较好,作用快,但缓解期短;2、后天性溶血性贫血,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红斑狼疮;3、慢性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与自体免疫有关的肝炎)、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变;4、甲状腺机能亢进,重症肌无力;5、其他:慢性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节段性肠炎、多发性神经根炎、狼疮性肾炎,增殖性肾炎,Wegener氏肉芽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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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或皮下注射一次2.5~10mg(0.5~2支),一日1次,必要时一昼夜可注射2次,极量一日20mg(4支)。小儿按体重一次0.05~0.1mg/kg。 抗箭毒:肌内注射起始剂量5~10mg(1~2支),5或10分钟后按需要可逐渐增加至10~20mg(2~4支)。 |
1、口服每日1.5mg~4mg/kg,一日1次或分次口服; 2、异体移植,每日2mg~5mg/kg,一日1次或分次口服; 3、白血病,每日1.5mg~3mg/kg,一日1次或分次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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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治疗剂量偶致过敏反应。 |
较巯嘌呤相似但毒性稍轻,可致骨髓抑制,肝功能损害,畸胎,亦可发生皮疹,偶见肌萎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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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癫痫、运动机能亢进、机械性肠梗阻、支气管哮喘、心绞痛和心动过缓者均忌用。青光眼患者不宜使用。 |
已知对本品高度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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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加兰他敏。化学名称:(4αS,6R,8αS)-11-甲基-3-甲氧基-4α,5,9,10,11,12-六氢-6H-苯并呋喃并[3α,3,2-ef][2]苯并氮砸卓-6-醇氢溴酸盐 分子式:C17H21NO3.HBr 分子量:368.27 辅料:氯化钠、注射用水。 |
硫唑嘌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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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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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致肝功能损害,故肝功能差者忌用,亦可发生皮疹,偶致肌肉萎缩,用药期间严格检查血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