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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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15 |
每袋装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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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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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474 |
国药准字Z5102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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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干咳,包括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用于肺气不足、风邪外感所致的鼻痒、喷嚏、流清涕,易感冒;过敏性鼻炎见上述证侯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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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2-4瓶盖),一日3-4次。瓶盖可做量杯用,每盖至刻线5毫升。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 (1)1-3岁,10-15公斤,3毫升/次。 (2)4-6岁,16-21公斤,4毫升/次。 (3)7-9岁,22-27公斤,5毫升/次。 (4)10-12岁,28-32公斤,6毫升/次;一日3-4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20天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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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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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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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枸橼酸、柠檬黄。 |
细辛、黄芩、苍耳子、白芷、荆芥、防风、石菖蒲、白术、桂枝、黄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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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澄清液体。 |
颗粒剂(无糖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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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