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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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15 |
12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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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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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474 |
国药准字Z4502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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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干咳,包括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本品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痰热内阻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咯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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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2-4瓶盖),一日3-4次。瓶盖可做量杯用,每盖至刻线5毫升。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 (1)1-3岁,10-15公斤,3毫升/次。 (2)4-6岁,16-21公斤,4毫升/次。 (3)7-9岁,22-27公斤,5毫升/次。 (4)10-12岁,28-32公斤,6毫升/次;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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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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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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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枸橼酸、柠檬黄。 |
本品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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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澄清液体。 |
本品为棕红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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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 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