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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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 |
6片x2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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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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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3222 |
国药准字H2003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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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本品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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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支,一日3-4次。12岁以下儿童如下表: 年龄 标准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支) 次数 1-3 10-15 3/10(3毫升) 一日3-4次 4-6 16-21 2/5(4毫升) 7-9 22-27 1/2(5毫升) 10-12 28-32 3/5(6毫升) |
口服。12岁~成人每次2片,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8片;6~12岁每次一片,一日3次,24小时不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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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偶有头晕、恶心、胃部不适等轻微反应;能很快消失,自行恢复,不影响继续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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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对氢溴酸右美沙芬或愈创木酚甘油醚过敏者禁用。禁与单胺氧化酶并用。妊娠头3个月内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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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铺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氢溴酸右美沙芬﹑愈创甘油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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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澄清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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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⒈本品成人用量每日不宜超过8片,儿童按规定用量服用。 ⒉精神抑郁症者不宜服用。 ⒊服用本品未见改善,应及时停药,并向医生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