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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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mg |
2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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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市福乐药业有限公司 |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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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062 |
国药准字Z41021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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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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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4次。 |
口服,一日3次,一次2-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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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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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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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粒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滑石粉,淀粉。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草、板蓝根、知母、麦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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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本品为糖衣片或者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暗黄色;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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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