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mgx18袋/盒 |
按C16H19N3O5S计 0.5g |
|
生产企业 |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86 |
国药准字H2000326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5.急性单纯性淋病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 |
|
用法用量 |
口服,温水冲服。7~12岁儿童,一次0.5包;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
|
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
禁忌 |
1 .妊娠3个月内的妇女,有精神病史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慎用。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每包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糊精、蔗糖、甘露醇、羟丙甲基纤维素。化学名为:3-甲氧基-17-甲基-9α,-13α-,14α-吗啡喃氢溴酸盐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颗粒。 |
本品为胶囊剂。 |
|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5.下列情况应慎用:(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