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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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mg |
0.375g(C16H19N3O5S 0.25g与C19H17CL2N3O5S 0.1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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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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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069 |
HC2015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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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多种细菌引起的感染。 1. 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等。 2. 下呼吸道感染:急性与慢性支气管炎、大叶性肺炎与支气管炎、脓胸等。 3. 生殖泌尿道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盆腔感染、淋病等。 4. 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等。 5. 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 6. 其它感染:牙周脓肿、脓毒性流产、产后脓毒症、腹腔脓毒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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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温水冲服。7~12岁儿童,一次0.5包;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4次。 |
口服。建议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 成人及40公斤以上儿童:一次1~2粒,一日3~4次。 严重感染的病人:一次3粒,一日3~4次。 40公斤以下儿童:按体重一次5mg/kg,每6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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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本品偶有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等。其它很少出现的不良反应有腹部不适、头痛、皮疹、荨麻疹、瘙痒和红斑等。与抗生素有关的伪膜性结肠炎也曾有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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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妊娠3个月内的妇女,有精神病史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慎用。 |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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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包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糊精、蔗糖、甘露醇、羟丙甲基纤维素。化学名:为3-甲氧基-17-甲基-9α,-13α-,14α-吗啡喃氢溴酸盐水合物。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阿莫西林(0.25g)和双氯西林(0.1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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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颗粒。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性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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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为青霉素类药物,使用本品治疗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治疗前需详细询问病人的过敏史。治疗时若出现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治疗措施。严重过敏反应需紧急处理,如使用肾上腺素、吸氧、静注皮质类固醇及使用导气管等。 2. 治疗期间应注意可能发生的霉菌或细菌病原体的重复感染。若出现重复感染(通常为肠杆菌、念珠菌或假单胞菌感染),应停止用药并适当治疗。 3. 尽管青霉素类毒性很低,但长期治疗时建议进行肾、肝和造血功能评价。若肾功能降低,应根据降低程度减少剂量。肝功能异常病人慎用本品。 4. 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使用本品,斑丘疹发生率增加,因此不能使用本品。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