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g(以西酞普兰计) |
0.1g |
|
生产企业 |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113 |
国药准字H3202297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应症为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性抑郁)。 |
本品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
用法用量 |
成人:氢溴酸西酞普兰片剂每日服用一次。 开始剂量每日20mg,如临床需要,可增加至每日40mg或最高剂量每日60mg。 老年患者(>65岁): 65岁以上的患者,每日最高剂量40mg。 抗抑郁剂治疗属于对症治疗,必须持续适当长的时间,一般来说对躁狂性一抑郁精神障碍需4-6个月。 若出现失眠或严重的静坐不能,在急性期建议辅予镇静剂治疗。 儿童和青少年(<18岁): 本品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 肾功能降低者: 轻中度肾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调整剂量。尚无重度肾功能降低患者(CLCR <20ml/分钟)的资料。 肝脏功能降低者: 建议肝脏功能降低者的曰剂量不超过30mg。 或遵医嘱。 |
口服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一次0.1g(1片),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0.6~1.2g(6~12片),维持剂量为一日0.2~0.6g(2~6片)。止呕,一次0.1~0.2g(1~2片),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所观察到氢溴酸西酞普兰的副作用通常很少,很轻微且短暂.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出汗增多,流涎减少,头痛和睡眠时间缩短。通常在治疗开始的第一或第二周时比较明显,随着抑郁状态的改善一般都逐渐消失。在稀有个案中曾观察到癫痫发作。在已存心搏缓慢病人中,心搏过缓可使治疗更复杂。 |
1. 常见有失眠,早醒,头痛,烦躁,乏力,食欲不振等。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心动过速,排尿困难与便秘等抗胆碱能不良反应。 2. 剂量大于一日600mg(6片)时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 3. 较多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体重增加。 4. 可出现心电图异常和肝功能损害。 5. 少数患者可发生兴奋,激动,睡眠障碍或血压升高。 6. 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
|
禁忌 |
禁忌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对本品和/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嗜铬细胞瘤、高血压患者、严重心血管疾病和严重肝病患者、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氢溴酸西酞普兰 。 |
本品主要成份为:舒必利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椭圆形薄膜衣片。 |
片剂 |
|
注意事项 |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病人不可同时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十四天后方可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但如使用半衰期短的可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则可于停药一天后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以低剂量开始治疗,并仔细监测。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率失常、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 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 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综合症,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 5. 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6. 癫痫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