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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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gx14粒 |
25mgx14片x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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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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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97 |
国药准字H20000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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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抑郁)。 |
本品用于治疗各型精神分裂症。本品不仅对精神分裂症阳性症状有效,对阴性症状也有一定效果。也可以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焦虑及认知缺陷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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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日20mg~60mg,一日一次。从每日20mg开始,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及患者反应可酌情增加至60mg,即每日最大剂量。增量需间隔2-3周。通常需要经过2-3周的治疗方可判定疗效。为防止复发,治疗至少持续6个月。 临床试验未见戒断症状的报道,但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有可能出现戒断症状,因此需要经过1周的逐步减量方可停药。 超过65岁的老年患者和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剂量减半,常用量每日10-30mg,从每日10mg开始,推荐常用剂量为每日20mg,每日最大剂量为40mg。 |
口服。成人:起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2次。每隔1~3日每次增加25mg,逐渐增至治疗剂量一日300~600mg,分2~3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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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的不良反应通常短暂且轻微。通常在服药后第一或第二周内明显,随着抑郁症状改善一般都逐渐消失。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口干、头晕、头痛、嗜睡、睡眠时间缩短、多汗、流涎减少、震颤、腹泻。在国外的临床研究和上市后报告的不良反应中,与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有疲倦、阳痿、失眠、多汗、嗜睡、喜打哈欠。下述罕见的不良反应报道暂时认为可能与本品有关:血管性水肿、舞蹈手足徐动症、表皮坏死、多形性红斑、肝坏死、抗抑郁药恶性综合症、胰腺炎、血清素综合症、自然流产、血小板减少、心律不齐、阴茎持续勃起症、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戒断综合症。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晕﹑嗜睡﹑直立性低血压﹑心悸﹑口干﹑食欲不振和便秘。亦可引起体重增加﹑腹痛,无症状性ALP增高与血总胆固醇和甘油三酯增高。锥体外系不良反应少见。偶可引起兴奋与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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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高度敏感者禁用。本品不能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时使用。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心血管疾病(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和缺血性心脏病患者禁用。 3. 脑血管疾病患者禁用。 4. 昏迷、白细胞减少、甲状腺疾病及癫痫患者禁用。 5.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6. 可能诱发低血压的状态(脱水、低血容量、抗高血压药物治疗)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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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氢溴酸西酞普兰。化学名:-1-(3-N,N-二甲氨基丙基)-1-(4-氟苯基)-1,3-二氢异苯并呋喃-5-腈 氢溴酸盐。 |
富马酸喹硫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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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颗粒或粉末。 |
25毫克,0.1克,0.2克为双凸圆形薄膜衣片,25毫克为粉红色,0.1克为黄色,0.2克为白色;0.3克为胶囊形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均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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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和青少年:抗抑郁剂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在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发现本品组发生与自杀相关的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观念)和敌意(攻击性,对抗行为和易怒)的频率高于安慰剂组。即使是为了临床试验,仍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自杀表现。 2.矛盾性焦虑:一些惊恐障碍患者在接受抗抑郁药物治疗初期,焦虑症状可能会加重,这种反应通常会在治疗开始后的2周内逐渐减轻。建议降低起始剂量以减少药物的这种反应的发生。 3.低钠血症:罕有使用SSRI类药物出现低钠血症的报告,可能是由于抗利尿激素的异常分泌引起。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出现过敏性皮疹应停药。 2. 出现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3.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白细胞计数;定期检查晶状体、监测白内障的发生。 4.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