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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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7cmx10cm/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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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格林生物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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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043 |
国药准字Z53021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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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中等度以上的疼痛。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本品用于风湿关节疼痛、肌肉痛,扭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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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克,一日1~3次。 |
外用,贴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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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者出现荨麻疹、心慌、胸闷、头晕等,停药后很快消失。 |
偶有皮肤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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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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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氢溴酸高乌甲素。其化学名称:(1α,14α,16β)-20-乙基-1,14,16-三甲氧乌头烷-4,8,9-三醇4-[2-(乙酰氨基)苯甲酸酯氢溴酸盐-水化合物。分子式:C32H44N2O8·HBr·H2O分子量:683.64 |
复方一枝蒿流浸膏、颠茄流浸膏、薄荷脑、樟脑、冰片、冬青油。辅料为橡胶、氧化锌、松香、凡士林、羊毛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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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淡绿黄色至淡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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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中毒的早期表现是心电图的变化(可逆性)。 |
1. 本品为外用药。 2. 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 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 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5. 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若有肤色红、皮肤刺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停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 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