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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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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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格林生物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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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043 |
国药准字H20052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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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中等度以上的疼痛。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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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克,一日1~3次。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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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者出现荨麻疹、心慌、胸闷、头晕等,停药后很快消失。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 也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以及史蒂文-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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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活动性肠胃出血或消化道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30ml/分)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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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氢溴酸高乌甲素。其化学名称:(1α,14α,16β)-20-乙基-1,14,16-三甲氧乌头烷-4,8,9-三醇4-[2-(乙酰氨基)苯甲酸酯氢溴酸盐-水化合物。分子式:C32H44N2O8·HBr·H2O分子量:683.64 |
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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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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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中毒的早期表现是心电图的变化(可逆性)。 |
(l)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 (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 (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