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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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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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四厂有限公司 |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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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137 |
国药准字Z4202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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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中等度以上的疼痛。 |
用于热毒蕴结所致的溃疡,疮面疼痛,疮色鲜活,脓腐将尽。化腐生肌,解毒止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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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克,一日1~3次。 |
外用。摊于纱布上贴患处。每隔1-2日换药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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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者出现荨麻疹、心慌、胸闷、头晕等,停药后很快消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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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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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氢溴酸高乌甲素。其化学名称:(1α,14α,16β)-20-乙基-1,14,16-三甲氧乌头烷-4,8,9-三醇4-[2-(乙酰氨基)苯甲酸酯氢溴酸盐-水化合物。分子式:C32H44N2O8·HBr·H2O分子量:683.64 |
紫草,当归,防风,地黄,白芷,乳香,没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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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紫红色的软膏,具特殊的香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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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中毒的早期表现是心电图的变化(可逆性)。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该药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3.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疮疡溃后仍有全身发热等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