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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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 |
每瓶装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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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洛阳宁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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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3177 |
国药准字Z41021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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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喉疼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主治喉痹、乳蛾、口疮、牙疳等症。用于口腔粘膜表浅有豆大溃疡点,色鲜红,微肿,有灼热疼痛,伴发热。急性扁桃体炎可用本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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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 口服。 ①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敏4小时1次。 ②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 ③抑制血小板聚集则应用小剂量,如每日80g~300mg,一日1次。 ④治疗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疼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 2.小儿常用口服 ①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4~6小时1次。 ②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药浓度调整用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用于小儿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热退2~3天后改为每日30mg/kg,分3~4次服,连服2月或更久,血小板增多、血液呈高凝状态期间,每日5~10mg/kg,1次服。 |
吹敷患处,每次少量,一日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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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有文献报道:冰硼散致严重过敏性口腔炎1例,致腹部剧痛1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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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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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司匹林。 |
珍珠10g 朱砂 50g 冰片 54g 硼砂(煅) 443g 玄明粉 44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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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粉红色的粉末;气芳香,味辛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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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4.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7.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治疗热毒蕴结所致急喉痹、牙宣,口疮的常用中成药,若病属虚火上炎者慎用。 2、本品含有辛香走窜、苦寒清热之品,有碍胎气,孕妇慎用。 3、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食物,戒烟酒,以免加重病情。 4、方中含有玄明粉,药物泌入乳汁中,易引起婴儿腹泻,故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5、本品含朱砂有小毒,不宜长期大剂量使用,以免引起蓄积中毒。 6、急性咽炎,牙周炎、口腔溃疡感染严重,有发热等全身症状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