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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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10片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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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太原晋阳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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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414 |
国药准字H14023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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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稳定性心绞痛。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 1、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 2、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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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服药应在早晨,用水吞服,药片不能掰、压或嚼碎。 治疗高血压:建议以5mg,一日1次作为开始治疗剂量,常用维持剂量为5或10mg,一日一次。可根据患者反应将剂量减少或增加,或加用其它降压药。剂量调整间隔一般不少于2周。对老年患者和肝功能损害的患者,2.5mg一日一次就足够。剂量超过10mg一日一次通常不需要。 治疗心绞痛:建议以5mg,一日1次作为开始治疗剂量,常用维持剂量为5或10mg,一日一次。 肾功能损害不影响非洛地平的血药浓度。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本品应慎重。 |
1.成人常用量 口服。 ① 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敏4小时1次。 ② 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 ③ 抑制血小板聚集则应用小剂量,如每日80g~300mg,一日1次。 ④ 治疗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疼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 2.小儿常用 口服 ① 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4~6小时1次。 ② 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药浓度调整用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用于小儿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热退2~3天后改为每日30mg/kg,分3~4次服,连服2月或更久,血小板增多、血液呈高凝状态期间,每日5~10mg/kg,1次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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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轻微至中度的踝部水肿,该反应由外周血管扩张引起,是与剂量相关的。在开始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可能会发生面部潮红、头痛、心悸、头晕和疲劳。这些反应常常是短暂的。偶尔有意识错乱和睡眠障碍的病例报告,但与非洛地平的联系尚未明确建立。还有报道发现伴有牙龈重大,但可以通过牙科保健加以避免或逆转。 高血糖是本类药物的不良反应,但在非洛地平仅有零星个案报告。 发生率较低或与本品关系不确定的不良反应有: 1.全身:胸痛、面部水肿、流感样症状 ; 2.心血管:心肌梗塞、低血压、晕厥、心绞痛、心律失常、心动过速、早搏 ; 3.胃肠道:腹痛、腹泻、呕吐、口干、胀气、反酸 ; 4.内分泌:男性乳腺发育 ;血液:贫血 ; 5.代谢:ALT(SGPT)升高 ; 6.骨骼肌:关节痛、背痛、腿痛、足痛、肌肉痛性痉挛、肌痛、臂痛、膝痛、髋痛 ; 7.精神神经系统:失眠、抑郁、焦虑障碍、烦躁、神经过敏、嗜睡、性欲减退 ; 8.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咽炎、支气管炎、流行性感冒、鼻窦炎、鼻出血、呼吸道感染 ; 9.皮肤:挫伤、红斑、风疹 ; 10.特殊感觉:视力障碍 ; 11.泌尿生殖系统:阳痿、尿频、尿急、排尿困难、多尿。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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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失代偿性心衰、急性心肌梗死、妊娠妇女、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对非洛地平及本品中任意成份过敏者。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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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性成份为非洛地平。 |
2-(乙酰氧基)苯甲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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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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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主动脉瓣狭窄、肝脏损害、严重肾功能损害、(GFR<30ml/min),急性心肌梗死后心衰慎用。 2.波依定含有乳糖。有以下罕见遗传疾病的患者应禁忌使用:半乳糖不耐受症,乳糖酶缺乏症,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 3.肝功能损害的患者,非洛地平的血浆清除率下降,血药浓度会升高,因此建议起始剂量用2.5mg,一天一次。这些患者在调整剂量时应注意监测血压。 4.临床试验表明,剂量超过每日10mg可增加降压作用,但同时增加周围性水肿和其他血管扩张不良事件的发生率。肾功能不全患者一般不需要调整建议剂量。 5.准备怀孕的妇女应停止禁用。 6.本品应空腹口服或食用少量清淡饮食,应整片吞服勿咬碎或咀嚼。保持良好的口腔卫生可减少牙龈增生的发生率和严重性。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4.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7.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