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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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60mg*6粒*4板(尼立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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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易亨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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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396 |
国药准字H10970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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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并使用)。 |
主要用于脑血管疾患,如脑血管灌注不足,脑血管痉挛,蛛网膜下出血,中风和偏头痛等。对突发性耳聋也有一定疗效。主要用于高血压、缺血性脑血管疾病、蛛网膜下腔出血、偏头痛、痴呆症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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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最初剂量一次5mg,一日l次,可根据患者反应将剂量减少至每日2.5mg或增加至每日l0mg。剂量调整间隔一般不少于2周。建议剂量范围为每日2.5-10mg。 |
口服:一次60~120m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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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象其他血管扩张剂一样,非洛地平缓释片可能在某些患者中引起面部潮红、心悸、头昏和疲乏。大多数反应是与剂量相关的,往往出现在开始用药或增加剂量时,这种不良反应常常是短暂的,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消失。 与其他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一样。此药可能引起剂量相关的(因前毛细血管扩张)踝部水肿。还有报道发现伴有牙龈炎或牙周炎的患者,用药后可能会引起轻微的牙龈肿大,但可以通过牙科保健加以避免或逆转。皮肤反应如皮疹和瘙痒亦有报道。 2.常见(≥1%) 神经系统:头痛。 皮肤:潮红。 血管:周围性水肿。 3.少见(≥1‰,<1%) 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心悸。 胃肠道:恶心、腹痛。 皮肤:皮疹,瘙痒。 一般情况:疲劳。 4.罕见(<1‰,≥1/10000=) 心血管系统:晕厥。 胃肠道:呕吐。 肌肉骨骼:关节痛,肌痛。 精神病学:阳痿/性功能障碍。 皮肤:荨麻疹。 5.非常罕见(<1/10000) 胃肠道:齿龈增生,牙龈炎。 肝脏:肝药酶增加。 皮肤:光敏反应、白细胞分裂性血管炎。 泌尿系统:尿频。 一般情况:过敏反应、血管水肿、发热。 |
大量临床实践证明,蛛网膜下隙出血者应用尼莫地平治疗时约有11.2%的病者出现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血压下降,血压下降的程度与药物剂量有关。2.肝炎。3.皮肤刺痛。4.胃肠道出血。5.血小板减少。6.偶见一过性头晕、头痛、面潮红、呕吐、胃肠不适等。此外,口服尼莫地平以后,个别病人可发生碱性磷酸酶(ALP)、乳酸脱氢酶(LDH)、AKP的升高,血糖升高以及个别人的血小板数的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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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非洛地平过敏者、严重低血压者、主动脉狭窄者禁用。 |
1.对本品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2.尼莫地平与利福平联合应用会显著降低尼莫地平的疗效,因此尼莫地平禁止与利福平联合应用。3.口服尼莫地平与抗癫痫药苯巴比妥、苯妥英或卡马西平联合应用显著降低尼莫地平的疗效,因此禁止联合应用。4.用于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时,对于肝功能严重不良的患者,特别是肝硬化患者,由于首过效应和代谢清除率减少,可能使尼莫地平的生物利用度增加。因此肝功能严重不良的患者禁用(例如肝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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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份为非洛地平。 |
化学名尼莫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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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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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可引发严重低血压和晕厥,产生反射性心动过速,在敏感人群中可能引发心绞痛,低血压患者慎用。 2.本品慎用于心力衰竭和心功能不全患者,须注意本品的负性肌力作用,特别是在与β一阻滞剂合用时。 3.本品慎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老年人(65岁以上)或肝功能不全患者宜从低剂量(一次2.5mg,一日1次)开始治疗,并在调整剂量过程中密切监侧血压。 4.临床试验表明,剂量超过每日1Omg可增加降压作用,但同时增加周围性水肿和其他血管扩张不良事件的发生率.肾功能不全患者一般不需要调整建议剂量。 5.本品应空腹口服或食用少量清淡饮食,应整片吞服勿咬碎或咀嚼.保持良好的口腔卫生可减少牙龈增生的发生率和严重性。 |
1.使用本品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时,患有多种疾病的老年患者,如伴有严重肾功能不全(肾小球滤过率小于20毫升,分钟)、严重的心功能不全时应定期随访检查。2.使用本品预防和治疗由于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时,虽然未显示应用尼莫地平与颅内压升高有关,但推荐对于颅内压升高或脑水肿患者应进行密切的监测。3.低血压患者(收缩压低于100毫米汞柱)须慎用。4.使用本品可能出现的头晕会影响操作(驾驶)和使用机械的能力。5.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尼莫地平片。6.请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