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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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10mg*7片*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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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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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773 |
国药准字H20043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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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并使用)。 |
各期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Ⅱ-Ⅳ)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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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最初剂量一次5mg,一日1次,可根据患者反应将剂量减少至每日2.5mg或增加至每日10mg.剂量调整间隔一般不少于2周.建议剂量范围为每日2.5~10mg。 |
1、高血压:未用利尿剂者开始治疗时每日推荐剂量为10mg(1片),每天1次,若疗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2片)。对某些日服一次的患者,在给药间隔末期,降压作用可能减弱,此类病人,每日总的剂量应均分成两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剂。本品治疗高血压的每日最大推荐量为40mg(4片),一次或均分为两次服用,如单独服用盐酸贝那普利不能控制血压,可加服利尿剂。盐酸贝那普利与补钾剂、钾盐代用品或保钾利尿剂合用可引起血钾升高。 肾功能损害者的剂量调整: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服常用剂量即可。肌酐清除率<30ml/min/1.73m2(血肌酐>3mg/dl)的病人,推荐的初始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5mg(半片),必要时,剂量可加至10mg(1片)/日。若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加用利尿剂或另一种降压药(见注意事项:血液透析病人)。 2、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适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的辅助治疗。推荐的初始剂量为2.5mg(1/4片),一天一次。由于会出现首剂后血压急剧下降的危险,当病人第一次服用本品时需严密监视(见慎用)。当病人未出现症状性的低血压及其它不可接受的副反应,如果心衰的症状未能有效缓解可载2—4周后将剂量调整为5mg(半片)一天一次。根据病人的临床反应,可以在适当的时间间隔内将剂量调整为10mg(1片)一天一次甚至20mg(2片)一天一次。本品一天一次即有效,但若将一天的剂量分为二次服用有些病人反应更好。对照临床研究表明严重心衰病人(NYHA分级IV)较轻、中度心衰病人(NYHA分级II-III)需更小的剂量。当心衰病人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时,日剂量最高可增加至10mg(1片),但较低的初始剂量[如2.5mg(1/4片)]可能已经足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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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服用立方制药 非洛地平缓释片(Ⅱ)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外周水肿(多发生在用药后~周发生率与年龄和用药剂量有关)头痛和面部潮红外周水肿通常程度较轻与年龄和给药剂量有关还可见乏力热感心悸恶心消化不良便秘眩晕感觉异常上呼吸道感染咳嗽流鼻涕喷嚏皮疹牙龈增生 2.发生率较低或与立方制药 非洛地平缓释片(Ⅱ)关系不确定的不良反应有 (1)全身:胸痛面部水肿流感样症状 (2)心血管:心肌梗塞低血压晕厥心绞痛心律失常心动过速早搏 (3)胃肠道:腹痛腹泻呕吐口干胀气返酸 (4)内分泌:男性乳腺发育 (5)血液:贫血 (6)代谢:ALT (SGPT)升高 (7)骨骼肌:关节痛背痛腿痛足痛肌肉痛性痉挛肌痛臂痛膝痛髋痛 (8)精神神经系统:失眠抑郁焦虑障碍烦躁神经过敏嗜睡性欲减退 (9)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咽炎支气管炎流行性感冒鼻窦炎鼻出血呼吸道感染 (10)皮肤:挫伤红斑风疹 (11)特殊感觉:视力障碍 (12)泌尿生殖系统:阳痿尿频尿急排尿困难多尿 3.临床试验室检查:短期和长期治疗对血电解质和血糖未见显著影响 |
1、常见的有:头痛、头晕、疲乏、嗜睡、恶心、咳嗽。最常见的为头痛和咳嗽。2.少见的有:症状性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晕厥、心悸、周围性水肿、皮疹、皮炎、便秘、胃炎、焦虑、失眠、感觉异常、关节痛、肌痛、哮喘等。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禁忌:对苯那普利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有血管神经性水肿史者。孤立肾、移植肾、双侧肾动脉狭窄而肾功能减退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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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非洛地平过敏者﹑严重低血压者﹑主动脉狭窄者禁用。 |
对盐酸贝那普利过敏者。有血管神经性水肿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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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非洛地平。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贝那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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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黄色或深黄色圆形薄膜衣片,除去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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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可引发严重低血压和晕厥,产生反射性心动过速,在敏感人群中可能引发心绞痛,低血压患者慎用. 2.本品慎用于心力衰竭和心功能不全患者,须注意本品的负性肌力作用,特别是在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时. 3.本品慎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老年人(65岁以上)或肝功能不全患者宜从低剂量(一次2.5mg,一日1次)开始治疗,并在调整剂量过程中密切监测血压. 4.临床试验表明,剂量超过每日10mg可增加降压作用,但同时增加周围性水肿和其他血管扩张不良事件的发生率.肾功能不全患者一般不需要调整建议剂量. 5.本品应空腹口服或食用少量清淡饮食,应整片吞服勿咬碎或咀嚼.保持良好的口腔卫生可减少牙龈增生的发生率和严重性. |
1、血管神经性水肿:服用倍尼曾发生过唇或面部水肿,如出现该症状,应立即停药,监护患者,直到水肿消失。声门、舌、喉部水肿可能引起气道阻塞,应停药,并立即进行适当治疗,如: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溶液(0、3ml-0、5ml)。2、低血压:严重缺钠的血容量不足者服用倍尼时可能发生低血压(如接受大量利尿药或透析治疗者)。开始服用倍尼前数天应停用利尿药或采取其他措施补充体液。对有可能发生严重低血压者(如心功能不全病人),服用首剂后应严密监护,直到血压稳定。如果发生低血压,应采取卧位,必要时静脉滴注生理盐水。3、粒细胞减少: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肾功能不全者出现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机会增多。对肾功能不全或有白细胞减少者,最初3个月内每2周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1次,以后定期检查。4、肾功能不全:少数患者服用倍尼后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停用倍尼和/或利尿药,即可恢复。对肾功能不全者,在治疗前几周要密切监测肾功能,以后应定期检查肾功能。用倍尼时如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血尿素氮、肌酐升高,须减低倍尼的剂量和/或停用利尿药。5、其他:偶见血钾升高,尤其在肾功能不全和并用治疗低血钾的药物时。偶见氨基转移酶升高。脑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加重。肝功能障碍时倍尼在肝内的代谢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