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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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14粒 |
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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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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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120 |
国药准字H20000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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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 |
本品主要用于原发性高血压,肾性高血压,嗜铬细胞瘤引起的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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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日一次给药,宜在早晨空腹或在不富含脂肪和糖的餐后用水整粒吞服。作用持续24小时。给药剂量应个体化。起始剂量为5毫克(2粒)一日一次,常用剂量为5毫克(2粒)一日一次。必要时剂量可进一步增加,或加用其他降压药。剂量调整间隔一般不少于2周。对某些患者,如老年患者和肝功能损害的患者,2.5毫克(1粒)一日一次可能已经足够。通常不需要10毫克一日一次以上的剂量。肾功能损害不影响非洛地平的血药溶度,不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损害时应慎用。 |
成年人服用乌拉地尔通常从30mg/天开始,当效果不明显时,可在1~2周的时间内逐渐增加剂量至每天60mg或120mg,分两次口服,并可根据年龄、症状做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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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用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轻到中度的踝部水肿(呈剂量依赖性,与前毛细血管舒张有关)。根据临床经验有2%的患者因踝部水肿而中断治疗。在治疗开始时和增加剂量时尚可见面部潮红、心悸、头昏和疲乏。偶有意识模糊和睡眠紊乱的报道,但与非洛地平的关系尚不确定。在有牙龈炎/牙周炎的患者可见牙龈增生的报道。注意牙齿卫生可避免或逆转增生。偶有高血糖的报道。全身:疲乏(1/1000≤发生频率<1/100),发热(发生频率<1/10000)循环:面部潮红、踝部水肿(发生频率≥1/ |
可见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疲劳、心悸、心律失常、瘙痒和失眠等;若超量用药,或用药初期剂量增加过快时,可引起头晕,直立性低血压,虚脱及疲劳等,必要时应给予对症治疗。 偶有食欲不振、胃部不适、腹泻、浮肿、GOT、GPT、CPK升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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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非洛地平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急性心肌梗塞患者禁用。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禁用。非代偿性心衰患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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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非洛地平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乌拉地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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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颗粒。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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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下列患者慎用本品:主动脉狭窄患者肝功能损害的患者严重的肾功能损害的患者(GRF<30ml/min)急性心肌梗塞后心衰患者在某些敏感患者可出现由低血压引起的心肌缺血。与CYP3A4诱导剂合用能明显降低非洛地平的水平使其失去作用,应避免此种合并用药。与CYP3A4抑制剂合用能明显增加非洛地平的水平,应避免此种合并用药。与葡萄柚汁合用能明显增加非洛地平的水平,应避免此种合用。对驾驶和机械操作的影响服用非洛地平可引 |
1.驾车或操作机器者应慎用。 2.应避免与洒精类饮料合用。 3.高龄及肝功能障碍患者应慎用。 4.本品与其它降压药合用,可增强降压作用。同时服用西米替丁,会提高本品的血药浓度。 5.因本品为缓释制剂,因此不宜咀嚼或咬碎服用,以防止一过性血药浓度上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