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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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14粒 |
每袋装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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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碧生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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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120 |
国药准字B20020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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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 |
清肝降火,滋养肝肾。适用于肝火亢盛或阴虚阳亢型高血压病的辅助治疗,可改善由高血压引起的头痛、头晕、耳鸣、失眠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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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日一次给药,宜在早晨空腹或在不富含脂肪和糖的餐后用水整粒吞服。作用持续24小时。给药剂量应个体化。起始剂量为5毫克(2粒)一日一次,常用剂量为5毫克(2粒)一日一次。必要时剂量可进一步增加,或加用其他降压药。剂量调整间隔一般不少于2周。对某些患者,如老年患者和肝功能损害的患者,2.5毫克(1粒)一日一次可能已经足够。通常不需要10毫克一日一次以上的剂量。肾功能损害不影响非洛地平的血药溶度,不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损害时应慎用。 |
用热开水150-200毫升泡15分钟即可饮用,一次1-2袋,一日3次,15天为1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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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用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轻到中度的踝部水肿(呈剂量依赖性,与前毛细血管舒张有关)。根据临床经验有2%的患者因踝部水肿而中断治疗。在治疗开始时和增加剂量时尚可见面部潮红、心悸、头昏和疲乏。偶有意识模糊和睡眠紊乱的报道,但与非洛地平的关系尚不确定。在有牙龈炎/牙周炎的患者可见牙龈增生的报道。注意牙齿卫生可避免或逆转增生。偶有高血糖的报道。全身:疲乏(1/1000≤发生频率<1/100),发热(发生频率<1/10000)循环:面部潮红、踝部水肿(发生频率≥1/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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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非洛地平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急性心肌梗塞患者禁用。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禁用。非代偿性心衰患者禁用。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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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非洛地平 |
罗布麻、杜仲、钩藤、石决明、怀牛膝、茶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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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颗粒。 |
茶剂,内容物为深绿褐色的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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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下列患者慎用本品:主动脉狭窄患者肝功能损害的患者严重的肾功能损害的患者(GRF<30ml/min)急性心肌梗塞后心衰患者在某些敏感患者可出现由低血压引起的心肌缺血。与CYP3A4诱导剂合用能明显降低非洛地平的水平使其失去作用,应避免此种合并用药。与CYP3A4抑制剂合用能明显增加非洛地平的水平,应避免此种合并用药。与葡萄柚汁合用能明显增加非洛地平的水平,应避免此种合用。对驾驶和机械操作的影响服用非洛地平可引 |
1.本品仅为高血压病的辅助治疗药品,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2.本品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进行检查。3.忌烟、酒及辛辣食物。4.不明原因的头痛,必须去医院就诊。5.有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用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头痛等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