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14粒 |
60mg*12片*2板(抒孚) |
|
生产企业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120 |
国药准字H2003002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 |
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偏头痛、轻度蛛网膜下腔出血所致脑血管痉挛、突发性耳聋及轻中度高血压。 |
|
用法用量 |
一日一次给药,宜在早晨空腹或在不富含脂肪和糖的餐后用水整粒吞服。作用持续24小时。给药剂量应个体化。起始剂量为5毫克(2粒)一日一次,常用剂量为5毫克(2粒)一日一次。必要时剂量可进一步增加,或加用其他降压药。剂量调整间隔一般不少于2周。对某些患者,如老年患者和肝功能损害的患者,2.5毫克(1粒)一日一次可能已经足够。通常不需要10毫克一日一次以上的剂量。肾功能损害不影响非洛地平的血药溶度,不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损害时应慎用。 |
口服:一次60~120mg,一日2次。 |
|
副作用 |
服用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轻到中度的踝部水肿(呈剂量依赖性,与前毛细血管舒张有关)。根据临床经验有2%的患者因踝部水肿而中断治疗。在治疗开始时和增加剂量时尚可见面部潮红、心悸、头昏和疲乏。偶有意识模糊和睡眠紊乱的报道,但与非洛地平的关系尚不确定。在有牙龈炎/牙周炎的患者可见牙龈增生的报道。注意牙齿卫生可避免或逆转增生。偶有高血糖的报道。全身:疲乏(1/1000≤发生频率<1/100),发热(发生频率<1/10000)循环:面部潮红、踝部水肿(发生频率≥1/ |
1.尼莫地平的常释制剂有可能出现下列不良反应:热感、皮肤潮红、血压下降(尤其原有血压生高者)、心率加快、头晕、头痛、胃肠不适、无力、末梢水肿。2.少数病人可能出现中枢神经系统过度反应的症状,如失眠、不安、激动、易激怒、多汗。3.个别病人可出现运动过度、情绪抑郁和血小板减少。 |
|
禁忌 |
对非洛地平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急性心肌梗塞患者禁用。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禁用。非代偿性心衰患者禁用。 |
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不推荐尼莫地平与抗癫痫药物同时服用。 |
|
成分 |
非洛地平 |
尼莫地平。 |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颗粒。 |
本品为淡黄色片,无臭、无味,对光不够稳定。 |
|
注意事项 |
下列患者慎用本品:主动脉狭窄患者肝功能损害的患者严重的肾功能损害的患者(GRF<30ml/min)急性心肌梗塞后心衰患者在某些敏感患者可出现由低血压引起的心肌缺血。与CYP3A4诱导剂合用能明显降低非洛地平的水平使其失去作用,应避免此种合并用药。与CYP3A4抑制剂合用能明显增加非洛地平的水平,应避免此种合并用药。与葡萄柚汁合用能明显增加非洛地平的水平,应避免此种合用。对驾驶和机械操作的影响服用非洛地平可引 |
1.脑水肿及颅内压增高患者须慎用。2.本品的代谢产物具有毒性反应,肝功能损害者应当慎用。3.本品可引起血压的降低。在高血压合并蛛网膜下腔出血或脑卒中患者中,应注意碱少或暂时停用降血压药物,或减少本品的用药剂量。4.可产生假性肠梗阻,表现为腹胀、肠鸣音减弱。当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当减少用药剂量和保持观察。5.避免与-阻断剂或其他钙拮抗剂合用。6.肾功能严重损害者慎用。7.动物实验提示具有致畸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