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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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48片 |
20mg*7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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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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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2495 |
H20171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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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其降甘油三酯及混合型高脂血症作用较胆固醇作用明显。 |
1.高脂血症:对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当饮食控制及其它非药物治疗不理想时,可予辛伐他汀治疗。辛伐他汀不但可降低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B和甘油三脂,而且可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从而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及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比率。2.冠心病:对于冠心病合并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辛伐他汀适用于:降低死亡的危险性。降低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塞的危险性。降低因冠脉事件需要进行心肌血管再通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及经皮气囊冠状动脉成形术)的几率。延缓冠状动脉粥样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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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g,每日3次,维持量每次0.1g,每日1~2次。为减少胃部不适,可与饮食同服;肾功不全及老年患者用药应减量;治疗2个月后无效应停药。 |
患者接受辛伐他汀治疗以前应接受标准降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维持。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天20mg,晚间一次服用。对于因存在冠心病、糖尿病、周围血管疾病、中风或其它脑血管疾病史而属于CHD事件高危人群的患者,推荐的起始剂量为20~40mg/天。对于只需中毒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患者,起始剂量为10mg.对于同时服用环孢菌素、达那唑、贝特类或烟酸类药物、胺碘酮、维拉帕米以及严重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其推荐剂量如下:推荐剂量范围为每天5~80mg.晚间一次服用,所用剂量应根据基础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推荐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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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发生率约有2%~15%。胃肠道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泻、便秘最常见(约5%);皮疹(2%);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乏力、头痛、性欲丧失、阳萎、眩晕、失眠(约3%~4%);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他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约1%);有使胆石增加的趋向,可引起胆囊疾病,乃至需要手术;在治疗初期可引起轻度至中度的血液学改变,如血红蛋白、血细胞比积和白细胞降低等。偶有血氨基转移酶增高,包括丙氨酸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
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不良反应轻微且为一过性。在对照临床研究中不足2%的病人因本品的不良反应而中途停药。在上市前的对照临床研究中,研究者认为与药物有关且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有腹痛、便秘和胃肠胀气;发生率为0.5~0.9%的不良发应有疲乏无力和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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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非诺贝特过敏者禁用;有胆囊疾病史﹑患胆石症的患者禁用,本品可增加胆固醇向胆汁的排泌,从而引起胆结石。严重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或不明原因的肝功能持续异常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活动性肝脏疾病或无法解释的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者;怀孕和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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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非诺贝特。 |
本品主要成分为辛伐他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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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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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对诊断有干扰,服用本品时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氨基转移酶﹑血钙可能增高;血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及胆红素可能降低。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1.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2.肝功能试验。3.血胆固醇﹑甘油三酯或低密度脂蛋白。4.血肌酸磷酸激酶。如果临床有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β-受体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 |
1.肝脏反应在临床实验中,有少数服用辛伐他汀的患者有显著的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的现象。但停药后,则转氨酶可回复至治疗前水平,但无黄疸或其他有关的临床症状或体征,亦无过敏现象。建议在治疗前对于转氨酶有升高现象的患者应加强检查并多加留意,如果病人的转氨酶有继续升高的表现,特别是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值三倍以上并保持持续,则应予停药。本品应慎用在大量饮酒和/或有肝病历史的病人,有活动性肝病或无法解释的转氨酶升高者应禁用辛伐他汀。与其它降脂药相同,应用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转氨酶中等程度升高(低于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