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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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 |
12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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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爱生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厚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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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765 |
国药准字H1094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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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Ⅳ型)和混合型(Ⅱb和Ⅲ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
本品可用于Ⅱa型高脂血症,高胆固醇血症。本品降低血浆总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浓度,对血清甘油三酯浓度无影响或使之轻度升高,因此,对单纯甘油三酯升高者无效。本品还可用于胆管不完全阻塞所致的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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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配合餐饮控制,该药可长期服用,并应定期检测疗效。口服,一簇0.2g,一日1次,与餐同服。 |
1.成人剂量口服:维持量,每日2~24g(无水考来烯胺,1/2~6袋),用于止痒为16g(无水考来烯胺,4袋),分3次于饭前服或与饮料拌匀服用。2.小儿剂量口服:用于降血脂,初始剂量,每日4g(无水考来烯胺,1袋),分2次服用,维持剂量为每日2~24g(无水考来烯胺,1/2~6袋),分2次或多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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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与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时,有报道出现过肌肉功能失调,(弥散性疼痛、触痛感、肌无力)和少见的严重的横纹肌溶解症。这些不良反应在停药后大多可逆转。2、其他较少发生,中等程度的不良反应也有报道:胃或肠道消化功能失调,如消化不良;转氨酶升高(详见注意事项部分);有报道偶见过敏性皮肤反应,如皮疹、瘙痒、荨麻疹,或光敏反应。在一些病例中即使停药几个月,当皮肤暴露于阳光或人工紫外线后,仍会出现红斑、丘疹、花斑疹和湿疹。目前尚无长期对比研究对不良反应进行全面评估,尤其是患胆结石的危险性。 |
多发生于服用大剂量及超过60岁的病人。有报道,长期服用本品偶尔可致骨质疏松。1.较常见的有:(1)便秘,通常程度较轻,短暂性,但可能很严重,可引起肠梗阻;(2)烧心感;(3)消化不良;(4)恶心、呕吐;(5)胃痛。2.较少见的有:(1)胆石症;(2)胰腺炎;(3)胃肠出血或胃溃疡;(4)脂肪泻或吸收不良综合征;(5)嗳气;(6)肿胀;(7)眩晕;(8)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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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在下列情况中,此药物禁止使用:对非诺贝特过敏者禁用;肝功能不全者;肾功能不全者;已知在治疗过程中使用非诺贝特或与之结构相似的药物,尤其是酮洛芬时,会出现光毒性或光敏反应;与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儿童禁用;该药通常不建议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联合使用,在哺乳期也不应使用。 |
1.对考来烯胺过敏的患者禁用。2.胆道完全闭塞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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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活性成分非诺贝特。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聚苯乙烯季胺型强碱性阴离子交换树脂的氯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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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桔红色胶丸,内含白色或类白色混悬型半固体状物。 |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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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如果在服用几个月(3-6个月)后,血脂未得到有效的改善,应考虑补充治疗或采用其他方法治疗。一些病人可出现转氨酶升高,通常为一过性的。就目前所知,这些似乎表明:在治疗的最初12个月,每隔3个月全面检查转氨酶浓度;当ASAT和ALAT升高至正常值的3倍以上时,应停止治疗。在与口服抗凝剂合用时,应密切监测凝血酶原的浓度,以INR表示。 |
1.便秘患者慎用。2.合并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糖尿病、肾病、血蛋白异常或阻塞性肝病患者,服用本品同时应对上述疾病进行治疗。3.长期服用应注意出血倾向;年轻患者用较大剂量易产生高氯性酸中毒。4.长期服用本品同时应补充脂溶性维生素(以肠道外给药途径为佳)。5.本品增加大鼠在服用强效致物质时的小肠肿瘤发生率。6.对孕妇的影响还缺乏人体研究。本品口服后几乎完全不被吸收,但可能影响孕妇对维生素及其他营养物质的吸收,对胎儿产生不良作用。7.哺乳期婴儿的影响尚缺乏人体研究。本品口服后几乎完全不被吸收,但可能影响乳母对维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