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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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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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爱生药业有限公司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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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765 |
国药准字H2006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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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Ⅳ型)和混合型(Ⅱb和Ⅲ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
按照Fredrickson分类法诊断的原发性和继发性高脂血症,即高甘油三酯血症UV型高脂蛋白血 症);髙胆固醇血症(Ila型高脂蛋白血症):高甘油三酯和高胆固醇血症(lib型,m型及V型高脂蛋白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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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配合餐饮控制,该药可长期服用,并应定期检测疗效。口服,一簇0.2g,一日1次,与餐同服。 |
每日剂量可根据血浆甘油三酯和胆固醇水平而定。每日平均剂量为:每日2-3次,每次1片,饭后服用。 IV型高脂蛋白血症,每日2次,每次1片。 IIb型,m型及v型高脂蛋白血症,每日3次,每次1片。 对于特殊重症患者可根据医嘱增加剂量。 每日总量不超过1.2g,可长期安全服用。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根据肌酐清除率水平而调整剂量。可按下述方案给药:肌酐清除率80~40ml/min, 每日一片;40-20ml/min,隔日一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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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与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时,有报道出现过肌肉功能失调,(弥散性疼痛、触痛感、肌无力)和少见的严重的横纹肌溶解症。这些不良反应在停药后大多可逆转。2、其他较少发生,中等程度的不良反应也有报道:胃或肠道消化功能失调,如消化不良;转氨酶升高(详见注意事项部分);有报道偶见过敏性皮肤反应,如皮疹、瘙痒、荨麻疹,或光敏反应。在一些病例中即使停药几个月,当皮肤暴露于阳光或人工紫外线后,仍会出现红斑、丘疹、花斑疹和湿疹。目前尚无长期对比研究对不良反应进行全面评估,尤其是患胆结石的危险性。 |
经对大童患者的长期临床治疗观察证实该药有很好的酎受性。临床对照和实验室检査结果显示, 该药对主要实质器官无毒性作用,对代谢旁路(糖和尿酸代谢)无干扰作用。 该药特别是在治疗初期可引起皮肤血管扩张现象(变红、潮热感和瘙痒)。 这些症状通常在治疗后最初几天内迅速消失。 在治疗期间偶有胃肠反应(胃灼热感、上腹痛),头痛和哮喘的报道只有罕见患者因严重的副 作用而需终止治疗脠少数患者有局部和全身反应,有时很严重,可能与免疫变态反应有关(如风疹、眼睑和/或唇水肿、皮疹、哮喘样呼吸困难和低血压)。这些情况的患者应立即停用阿昔莫司,并采 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如果出现说明书中未提及的任何非预期的反应,患者应通知他的医生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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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在下列情况中,此药物禁止使用:对非诺贝特过敏者禁用;肝功能不全者;肾功能不全者;已知在治疗过程中使用非诺贝特或与之结构相似的药物,尤其是酮洛芬时,会出现光毒性或光敏反应;与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儿童禁用;该药通常不建议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联合使用,在哺乳期也不应使用。 |
已证实对本药过敏者及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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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活性成分非诺贝特。 |
阿昔莫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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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桔红色胶丸,内含白色或类白色混悬型半固体状物。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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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如果在服用几个月(3-6个月)后,血脂未得到有效的改善,应考虑补充治疗或采用其他方法治疗。一些病人可出现转氨酶升高,通常为一过性的。就目前所知,这些似乎表明:在治疗的最初12个月,每隔3个月全面检查转氨酶浓度;当ASAT和ALAT升高至正常值的3倍以上时,应停止治疗。在与口服抗凝剂合用时,应密切监测凝血酶原的浓度,以INR表示。 |
对于长期接受治疗的患者,应适当的进行定期的脂质、脂蛋白、肝功能及肾功能检査。虽然在动 物实验中没有发现任何对胎儿的损害,但妊娠或可疑妊娠以及哺乳期的妇女使用本品是不妥当的。 与其他同类药物一样,在使用阿茜莫司之前,最好采用低胆固醇和低脂肪饮食,有利于治疗。 勿使儿童接触该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