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l:10单位 |
10ml:1g |
|
生产企业 |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363 |
国药准字H2018303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引产、催产、产后及流产后因宫缩无力或缩复不良而引起的子宫出血;了解胎盘储备功能(催产素激惹试验)。 |
各种原因所致的失水,包括低渗性、等渗性和高渗性失水;高渗性非酮症糖尿病昏迷,应用等渗或低渗氯化钠可纠正失水和高渗状态;低氯性代谢性碱中毒;外用生理盐水冲洗眼部、洗涤伤口等;还用于产科的水囊引产。 |
|
用法用量 |
1. 引产或催产 静脉滴注,一次2.5~5单位,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每1ml中含有0.01单位。静滴开始时每分钟不超过0.001~0.002单位,每15~30分钟增加0.001~0.002单位,至达到宫缩与正常分娩期相似,最快每分钟不超过0.02单位,通常为每分钟0.002~0.005单位。 2. 控制产后出血每分钟静滴0.02~0.04单位,胎盘排出后可肌内注射5~10单位。 |
1、高渗性失水 高渗性失水时患者脑细胞和脑脊液渗透浓度升高,若治疗使血浆和细胞外液钠浓度和渗透浓度过快下降,可致脑水肿。故一般认为,在治疗开始的48小时内,血浆钠浓度每小时下降不超过0.5mmol/L。 若患者存在休克,应先予氯化钠注射液,并酌情补充胶体,待休克纠正, 血钠>155mmol/L,血浆渗透浓度>350mOsm/L,可予0.6%低渗氯化钠注射液。 待血浆渗透浓度<330mOsm/L,改用0.9%氯化钠注射液。补液总量根据下列公式计算,作为参考: [血钠浓度(mmol/L)-142] 所需补液量(L)= -------------------------------------×0.6×体重(kg) 血钠浓度(mmol/L) 一般第一日补给半量,余量在以后2~3日内补给,并根据心肺肾功能酌情调节。 2、 等渗性失水 原则给予等渗溶液,如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但上述溶液氯浓度明显高于血浆,单独大量使用可致高氯血症,故可将0.9%氯化钠注射液和1.25%碳酸氢钠或1.86%(1/6M)乳酸钠以7:3的比例配制后补给。后者氯浓度为107 mmol/L,并可纠正代谢性酸中毒。补给量可按体重或红细胞压积计算,作为参考。①按体重计算:补液量(L)=[体重下降(kg)×142]/154;② 按红细胞压积计算:补液量(L)=[(实际红细胞压积-正常红细胞压积)×体重(kg)×0.2]/正常红细胞压积。正常红细胞压积男性为48%,女性为42%。 3、低渗性失水 严重低渗性失水时,脑细胞内溶质减少以维持细胞容积。 若治疗使血浆和细胞外液钠浓度和渗透浓度迅速回升,可致脑细胞损伤。一般认为,当血钠低于120 mmol/L时,治疗使血钠上升速度在每小时0.5mmol/L,不超过每小时1.5mmol/L。 当血钠低于120mmol/L时或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可给予3%~5%氯化钠注射液缓慢滴注。一般要求在6小时内将血钠浓度提高至120mmol/L 以上。补钠量(mmol/L)=[142-实际血钠浓度(mmol/L)]×体重(kg)×0.2。待血钠回升至120~125mmol/L以上,可改用等渗溶液或等渗溶液中酌情加入高渗葡萄糖注射液或10%氯化钠注射液。 4、低氯性碱中毒 给予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林格氏液)500~1000ml,以后根据碱中毒情况决定用量。 5、 外用 用生理氯化钠溶液洗涤伤口、冲洗眼部。 |
|
副作用 |
偶有恶心、呕吐、心率加快或心律失常。大剂量应用时可引起高血压或水滞留。 |
1、输液过多、过快,可致水钠潴留,引起水肿、血压升高、心率加快、胸闷、呼吸困难,甚至急性左心衰竭。 2、过多、过快给予低渗氯化钠可致溶血,脑水肿等。 |
|
禁忌 |
骨盆过窄,产道受阻,明显头盆不称及胎位异常,有剖腹产史,子宫肌瘤剔除术史者及脐带先露或脱垂、前置胎盘、胎儿窘迫、宫缩过强、子宫收缩乏力长期用药无效、产前出血(包括胎盘早剥)、多胎妊娠、子宫过大(包括羊水过多)、严重的妊娠高血压综合证。 |
下列情况禁用: 1. 水肿性疾病,如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左心衰竭、脑水肿及特发性水肿等; 2. 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期,慢性肾功能衰竭尿量减少而对利尿药反应不佳者; 3. 高血压、低血钾症; 4. 高渗或等渗性失水。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缩宫素,每100ml中含三氯叔丁醇0.2g。。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氯化钠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或几乎澄明的液体。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
注意事项 |
1. 下列情况应慎用:心脏病、临界性头盆不称、临界性头盆不称、曾有宫腔内感染史、宫颈曾经手术治疗、宫颈癌、早产、胎头未衔接、孕妇年龄已超过35岁者,用药时应警惕胎儿异常及子宫破裂的可能。 2. 骶管阻滞时用缩宫素,可发生严重的高血压,甚至脑血管破裂。 3. 用药前及用药时需检查及监护: (1) 子宫收缩的频率、持续时间及强度。 (2) 孕妇脉搏及血压。 (3) 胎儿心率。 (4) 静止期间子宫肌张力。 (5) 胎儿成熟度。 (6) 骨盆大小及胎先露下降情况。 (7) 出入液量的平衡(尤其是长时间使用者)。 |
根据临床需要检查,血清中钠、钾、氯浓度;血液中酸碱浓度平衡指标、肾功能及血压和心肺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