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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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g |
每粒含绞股蓝总苷6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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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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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070 |
国药准字Z53021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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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肾养肝。用于肝肾阴亏,眩晕耳鸣,羞明畏光,迎风流泪,视物昏花。 |
养心健脾,益气和血,除痰化瘀,降血脂。适用于高血脂症,见有心悸气短,胸闷肢麻,眩晕头痛,健忘耳鸣,自汗乏力或脘腹胀满等心脾气虚,痰阻血瘀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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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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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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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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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丹参﹑三七﹑冰片。 |
绞股蓝总苷。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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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黑褐色的粉末;味甜、微酸。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的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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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及青年患者应去医院就诊。2.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用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伴有其他严重的慢性病,或在治疗期间又患有其他疾病,应去医院就诊,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2. 服药后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3.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