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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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g |
25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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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老中醫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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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070 |
国药准字Z4202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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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肾养肝。用于肝肾阴亏,眩晕耳鸣,羞明畏光,迎风流泪,视物昏花。 |
本品补血滋阴,润燥,止血。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心烦不眠,肺燥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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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6粒,一日3次。 |
烊化兑服,3~9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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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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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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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丹参﹑三七﹑冰片。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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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黑褐色的粉末;味甜、微酸。 |
本品呈长方形块、方形块或丁状。黑褐色,有光泽。质硬而脆,断面光亮,碎片对光照视呈棕色半透明状。气微,味微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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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及青年患者应去医院就诊。2.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用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油腻食物。 2. 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 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 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本品宜饭前服用。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