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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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g |
每瓶装0.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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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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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070 |
国药准字Z1202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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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肾养肝。用于肝肾阴亏,眩晕耳鸣,羞明畏光,迎风流泪,视物昏花。 |
清凉解热。用于受暑受热,头目眩晕,呕吐恶心,晕车晕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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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0.3克,外闻亦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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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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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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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丹参﹑三七﹑冰片。 |
石膏、滑石、冰片、白芷、绿豆粉、薄荷脑、甘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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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黑褐色的粉末;味甜、微酸。 |
本品为乳白色显油润状的粉末;气芳香,味清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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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及青年患者应去医院就诊。2.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用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2.孕妇慎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