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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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g |
0.5gx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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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盛世龙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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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070 |
国药准字Z5202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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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肾养肝。用于肝肾阴亏,眩晕耳鸣,羞明畏光,迎风流泪,视物昏花。 |
平肝,息风。用于肝风上扰所致的眩晕、头痛、肢体麻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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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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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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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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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丹参﹑三七﹑冰片。 |
天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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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黑褐色的粉末;味甜、微酸。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白色至黄棕色粉末;气微,味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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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及青年患者应去医院就诊。2.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用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眩晕、头痛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