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g:维胺酯45mg与维生素E75mg |
0.125gx12片/盒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387 |
国药准字H2001073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痤疮。 |
本品适用于金葡萄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 1.扁桃体炎、扁桃体周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感染。 2.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 3.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 4.上颌骨周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 5.睑腺炎、睑炎、急性泪囊炎。 6.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病、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先将患部用温水洗净擦干后,均匀涂搽一层,睡前使用更佳。 |
头孢克洛缓释片口服给药时可以不考虑进餐。然而与食物同服可以增加希刻劳缓释片的吸收量。片剂服用时不应掰开、压碎或咀嚼。咽炎、扁桃体炎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的推荐剂量为375mg(一片),每日二次。下尿路感染的推荐剂量为375mg(一片),每日二次。支气管炎的推荐剂量为375mg(一片),每日二次。肺炎和鼻窦炎的推荐剂量为750mg(二片),每日二次。治疗化脓性链球菌(A组链球菌)所致的感染,头孢克洛缓释片的疗程需至少10天。 |
|
副作用 |
1.不能与维生素A同用。 2.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及孕妇禁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维胺酯3毫克,维生素E 5毫克。辅料为:天然脂肪醇、羊毛脂、单硬脂酸甘油酯、月桂氮卓酮、2,6 -二叔丁基对甲酚,丁基羟基茴香醚、羟苯乙酯,乙二胺四乙酸二钠、GD9022、倍他环糊精、丙二醇、霍霍巴油、N,N-二甲基甲酰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 |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乳膏。 |
本品应为白色或类白色或微黄色片。 |
|
注意事项 |
1.不应与具有干燥作用的局部外用品,如紧肤水、清洁剂等同时使用。 2.婴幼儿不宜使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育龄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 cephamycin )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 Coombs )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 Jaffe 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 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