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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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 |
6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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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贵州)宏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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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842 |
国药准字H5202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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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
用于日光性皮炎、接触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皮肤瘙痒症、痤疮、蚊虫叮咬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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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按1~2.0mg/(kg·天)计算,成人每次1~2粒(25~50mg),每日服2~3次。疗程治疗痤疮为6周,脂溢性皮炎为4周。或遵医嘱。 |
外用。用棉球蘸取适量药液涂搽于局部患处,并稍加按摩效果更佳。每日用药2~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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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药的副作用与维生素A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常见的副作用包括皮肤干燥、脱屑、瘙痒、皮疹、脆性增加、掌跖脱皮、瘀斑、继发感染;口腔黏膜干燥、疼痛、结合膜炎、严重者角膜浑浊、视力障碍、视乳头水肿,头痛、头晕、精神症状、抑郁、良性脑压增高。 2.骨质疏松、肌肉无力、疼痛、胃肠道症状、鼻出血等; 3.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 4.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块、肝酶升高、血脂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下降等。 5.上述副作用与异维A酸可引起的副作用相似,但相对较轻,且大多数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恢复。副作用的轻重与本药剂量大小、疗程长短及个体耐受有关。 6.轻度不良反应可不必停药,或减量使用,重度不良反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由医师作相应处理。 |
本品对黏膜及皮损处有一定的刺激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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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3.急性、有糜烂渗出的皮炎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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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胺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吲哚美辛、马来酸氯苯那敏、度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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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内含黄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淡黄绿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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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女性患者服药期间及停药后半年内应采取严格避孕措施。 2.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 3.重症糖尿病、脂质代谢障碍者禁用。 4.禁与维生素A同服。 5.酗酒者慎用。 6.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线过度照射。 |
1.皮肤破损者慎用。 2 本品为酊剂,切勿进入眼内。若不慎进入眼内时,请立即用清洁水洗数次,并到医院就医。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4.如因使用后未将瓶盖盖紧而致溶剂挥发析出固体物质,不影响治疗效果,剩余药液仍可继续使用。 5 本品为外用制剂,切勿口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