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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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10mlx10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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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中亚美际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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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120001 |
国药准字Z41021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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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散热,宣肺止咳,理气化痰。用于中、轻度外感风寒、肺气不宣所致的咳嗽,咯痰,恶寒发热,头痛无汗,肢体酸痛,鼻塞声重。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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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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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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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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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碱C |
金银花、连翘、牛蒡子、淡豆豉、淡竹叶、桔梗、甘草、荆芥油、薄荷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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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苦、略辛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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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慎服。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