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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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盐酸麻黄碱25mg,盐酸苯海拉明25mg |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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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康泰药业有限公司 |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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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118 |
国药准字H20003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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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咳嗽、荨麻疹、枯草热、过敏性鼻炎等。 |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 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 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 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 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结合并用; 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 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 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 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 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 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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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4次﹐饭后或发作时服用。 |
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2ml灭菌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 静脉滴注:一次20-8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 常用肌内注射,剂量视儿童年龄、体重和病情而定。如对胸腺发育不全症患儿,每天1mg/kg,症状改善后, 改维持量为每周1mg/kg,可长期应用作替代性治疗,治疗8个月至12岁小儿反复呼吸道感染,每隔日1次,每 次5mg,1个月后改为1周2次,每次5mg。治疗期间如遇发热、呼吸道感染,在抗细菌抗病毒治疗的同时疗程继 续,3个月为1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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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最常见滞呆,嗜睡,注意力不集中,头晕,恶心,食欲不振。 2.对前列腺肥大者可引起排尿困难。 3.大剂量或长期使用可引起震颤,焦虑,失眠,头痛,心悸,心动过速等。 |
尚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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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盐酸麻黄碱或盐酸苯海拉明中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禁用。 2.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 3.动脉硬化患者禁用。 4.高血压、心绞痛患者禁用。 5.甲亢患者禁用。 6.哺乳期妇女禁用。 |
1、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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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麻黄碱苯海拉明。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胸腺α1及其他小分子多肽。配有甘露醇和亚硫酸氢钠制成的冻干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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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或微黄色。 |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冻干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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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闭角型青光眼﹑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前列腺肥大﹑膀胱颈狭窄﹑心血管病患者不宜用本品。 2.用本品期间及其后1~2天内(头晕和嗜睡症状未消失者),避免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 3.服用时不可嚼碎﹐以免刺激胃肠道。 4.运动员慎用。 5.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
1. 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 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 2. 本品溶解后,如出现混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止使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