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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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0g/袋 |
1mg(以格拉司琼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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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和平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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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025 |
国药准字H20030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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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营养药,补充热能和体液,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进食不足或大量体液丢失(如呕吐,腹泻等),也可用于低血糖症。 |
止吐药。用于: 1.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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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温开水冲服或与饮料调和服用。每次10~20g,需要时服用。 |
本品通过口服给药,与静脉、肌肉注射给药配合使用, ①成人:剂量一般为每次1mg,每天2次。 ②儿童:剂量为每次20μg/kg,每天2次。一般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为12小时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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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等。见于口服浓度过高,过快时。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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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下列情况禁用葡萄糖粉剂:(1)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未控制者;(2)高血糖非酮症性高渗状态;(3)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症。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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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葡萄糖。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格拉司琼,其化学名称为1-甲基-N-(内向-9-甲基-9-氮质双环[3, 3, 1] 壬烷-3-基)-IH-吲哚-3-甲酰胺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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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几乎白色结晶性或颗粒性粉末;无臭,味甜。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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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胃大部分切除患者作口服糖耐量试验,易出现倾倒综合症及低血糖反应,应改为静脉葡萄糖试验。 |
①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②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③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④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⑤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