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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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0g/袋 |
1mg(按C18H24N4O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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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和平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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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025 |
国药准字H20094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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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营养药,补充热能和体液,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进食不足或大量体液丢失(如呕吐,腹泻等),也可用于低血糖症。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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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温开水冲服或与饮料调和服用。每次10~20g,需要时服用。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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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等。见于口服浓度过高,过快时。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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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下列情况禁用葡萄糖粉剂:(1)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未控制者;(2)高血糖非酮症性高渗状态;(3)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症。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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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葡萄糖。 |
盐酸格拉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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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几乎白色结晶性或颗粒性粉末;无臭,味甜。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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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胃大部分切除患者作口服糖耐量试验,易出现倾倒综合症及低血糖反应,应改为静脉葡萄糖试验。 |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