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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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2 |
5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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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郑州密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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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209 |
国药准字B2002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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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轻度小面积烧伤、烫伤、外伤感染,也可用于湿疹、痤疮、足癣等。 |
软坚散结,活血消疤。用于因烧伤、烫伤、疮痈、创伤等所致的增生性疤痕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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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涂敷患处,每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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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有刺激或皮疹出现,停用几日或减少用量后,如无不适可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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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创面未愈合者忌用;2.二岁以下婴幼儿忌用;3.硬损性疤痕或感染性疤痕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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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支含主要成份葡萄糖酸氯己定20毫克,辅料为:丙二醇、单、双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白凡士林、十八醇、甘油、卡波姆、氢氧化钠、平平加-O、羟苯乙酯。 |
桃仁、鸦胆子、冰片、樟脑、石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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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的软膏;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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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3.哺乳期妇女、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天花和凹陷疤痕不宜使用。5.对于新伤口愈合后遗留的疤痕,应在疤痕形成2-3个月后减小剂量使用。6.如不慎入口或误入眼睛,请即用大量清水漱口或冲洗眼睛,必要时应到医院进行及时处理。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