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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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10g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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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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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012 |
国药准字H2302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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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轻度小面积烧伤、烫伤、外伤感染,也可用于湿疹、痤疮、足癣等。 |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轻度小面积烧伤及溃疡面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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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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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皮肤红肿、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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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其他四环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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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克含葡萄糖酸氯己定2毫克。辅料为:白凡士林、单、双硬脂酸甘油酯、16-18醇、平平加-O、甘油、卡波姆、聚乙二醇4000、聚乙二醇1500、纯化水。 |
盐酸金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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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黄色眼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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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小儿避免使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久用易产生耐药性。使用不宜超过7日,如未见好转,应咨询医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