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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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10g |
15mgx1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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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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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012 |
国药准字H20094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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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轻度小面积烧伤、烫伤、外伤感染,也可用于湿疹、痤疮、足癣等。 |
慢性周围循环障碍,如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症,其他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用于老年性耳聋,视网膜疾病等,也可用于烧伤后应激激素释放导致的侧小动静脉痉挛,血流量减少,血液高凝状态等微循环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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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动脉疾病:次1粒,一日一次,早晨服用。老年性头昏眼花和智力衰退。一次1粒,一日1次,早晨服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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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可观察到下列症状出现轻度的胃痛。突然直立性血管舒张性阵热或头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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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本品不适用于下述情况:近期心肌梗塞、急性出血、严重的心动过缓、直立性调节功能障碍、出血倾向和对尼麦角林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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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克含葡萄糖酸氯己定2毫克。辅料为:白凡士林、单、双硬脂酸甘油酯、16-18醇、平平加-O、甘油、卡波姆、聚乙二醇4000、聚乙二醇1500、纯化水。 |
尼麦角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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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球状小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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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