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10g:含苯佐卡因2g、氯化锌0.01g |
|
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31 |
国药准字H2006440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燥湿,生肌止痛。用于心脾湿热证口疮(复发性口腔溃疡),症见口疮,周围红肿,中间凹陷,表面黄白,灼热疼痛,口干口臭,舌红。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止痛及治疗。 |
|
用法用量 |
每次1袋,开水100毫升溶解,分次含于口中,每口含1~2分钟后缓缓咽下:10分钟内服完。一日2次。饭后半小时服用。疗程5天。 |
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涂于患处,一日3~4次,最多不超过4次。 |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恶心,上腹部不适。 |
1.部分患者使用本品时有一过性局部刺激症状,一般两分钟内可消失。 2.本品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如果出现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体征和症状,如皮肤、口腔黏膜、甲床青紫、呼吸急促、心率加快、乏力、意识错乱、头痛、头晕等,请及时就医。 |
|
禁忌 |
|
对局麻药(例如普鲁卡因、丁基卡因、苯佐卡因或其他“卡因”类麻醉剂)及本品中其他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
成分 |
珍珠、五倍子、苍术、甘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5克含苯佐卡因1克、苯扎氯铵1毫克、氯化锌5毫克。辅料为: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微苦、涩而后甘。 |
本品为乳白色或淡黄色凝胶。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贫血者慎用。5.服药5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本品不宜长期连续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除非有医师指导,本品不应连续使用超过7日。2.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应及时就医:①7日内口腔溃疡未愈合,疼痛、发红持续无好转;②症状恶化或出现肿胀;③伴有皮疹或发热。3.2岁以下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