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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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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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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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159 |
国药准字H20123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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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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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3片,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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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1 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 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 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 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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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 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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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其化学名称:9β-D-核糖次黄嘌呤。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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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或糖衣片。 |
本品为橙红色晶体,无嗅。熔点为111℃,实际上不溶于水,微溶于醇,溶于吡啶、氯仿、苯略溶于醚、丙酮、醇、乙酸。具有强烈苦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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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慢性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 5.如服用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