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0.2g(每ml含布洛芬0.02g) |
75mg |
|
生产企业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490 |
国药准字H2004022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1.本品具有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可用于预防暂时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塞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2.用于缓解轻度或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3.用于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咽喉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成人一次10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次数1-310-154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4-616-215每隔4-6小时重服用药一7-922-278次,24小时不超过4次。10-1228-3210 |
将药片放于口腔中,充分咀嚼后,用水服下,儿童须在成人指导下用药。 1 阿司匹林用于抑制血小板聚集:应从小剂量开始:一日一次,一次一片。或按医嘱调整剂量。 2 用于缓解轻度或中度疼痛以及感冒引起的发热,咽喉痛,剂量应根据年龄,体重进行调整,请遵医嘱。 |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一般用于解热镇痛的剂量较少引起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尤其当药物血浓度>200μg/ml时较易出现不良反应。血药浓度愈高,不良反应愈明显: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由于本品对胃黏膜的直接刺激引起)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3%~9%),停药后多可消失。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可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 2.中枢神经:出现可逆性耳鸣,听力下降,多在服用一定疗程,血药浓度达200~300μg/L后出现; 3.过敏反应:出现于0.2%的病人,表现为哮喘,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 |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下列情况应禁用: ① 活动性溃疡病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消化道出血; ② 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 ③ 有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史者,尤其是出现哮喘,神经血管性水肿或休克者。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其化学名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司匹林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棕色澄清的粘稠液体,有芳香气味。 |
本品为白色片,遇湿气易变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或药师。本品易于通过胎盘,并可由乳汁分泌,故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禁用。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年老体弱或体温在40℃以上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的患者禁用。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等患者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