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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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0ml |
0.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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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市龙生北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三木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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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498 |
国药准字H23021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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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1.本品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的治疗。 2.还可用于牙痛,手术后疼痛及外伤性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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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一日0.6g,1次或分2次服用。成人一日总量不超过1.0g。 2.小儿常用量:尚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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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本品不良反应主要为胃肠道反应,表现为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 2.头晕、皮疹、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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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消化性溃疡、严重肝肾功能损害、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应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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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布洛芬 |
本品含芬布芬(C16H14O3)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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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淡黄棕色澄清的粘稠液体,有芳香气味。 |
本品为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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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服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