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90ml:1.8g |
每粒装0.5g |
|
生产企业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仁和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491 |
国药准字Z2008032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活血,通络,止痛。用于风寒阻络所致颈、腰椎病,黄韧带骨化症,症见肩颈疼痛、活动受限、上肢麻木。也可用于胸椎后纵韧带骨化症 |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成人一次10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次数1-310-154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4-616-215每隔4-6小时重服用药一7-922-278次,24小时不超过4次。10-1228-3210 |
口服。一次6粒,一日2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 严重肝肾功能不良者忌用; 2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胃炎、胃出血患者忌用; 3 孕妇忌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其化学名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白芍、葛根、桃仁(?)、红花、乳香(醋炙)、没药(醋炙)、续断、狗脊(烫)、伸筋草、地黄、牛膝、甘草。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棕色澄清的粘稠液体,有芳香气味。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棕褐色至褐色粉末;气微,微苦。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本品对胃肠道有轻度刺激作用,宜饭后服用。 4.妇女月经期停止用药。 5.服药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过敏性皮炎、荨麻疹或其他过敏现象者立即停药。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