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90ml:1.8g |
||
生产企业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梧州三箭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491 |
国药准字H4502100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成人一次10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次数1-310-154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4-616-215每隔4-6小时重服用药一7-922-278次,24小时不超过4次。10-1228-3210 |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0.5~1片;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1~1.5片;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1.5~2片;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2~2.5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2.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3.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其化学名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阿司匹林59.3毫克,对乙酰氨基酚34.4毫克。辅料为滑石粉、淀粉。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棕色澄清的粘稠液体,有芳香气味。 |
本品为白色片。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