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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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90ml:1.8g |
7cm*10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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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管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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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491 |
国药准字Z2102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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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软组织损伤引起的肿胀,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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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成人一次10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次数1-310-154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4-616-215每隔4-6小时重服用药一7-922-278次,24小时不超过4次。10-1228-3210 |
外用,将皮肤洗净揩干,贴于患处,每片可贴1~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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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本品可能引起瘙痒、刺痛、皮疹(如红斑、丘疹、水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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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孕妇禁用。 2.婴幼儿禁用。 3.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 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 5.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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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其化学名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红花、威灵仙、防风、延胡索、续断、鸡血藤、蝉蜕、何首乌、川乌、樟脑、薄 荷脑、马来酸氯苯那敏片、冰片、水杨酸甲酯、颠茄流浸膏。辅料为陈醋、氧化 锌、橡胶、二甲基亚砜、液状石蜡、羊毛脂、凡士林、松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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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棕色澄清的粘稠液体,有芳香气味。 |
本品为浅黄棕色片状橡皮膏,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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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哺乳期妇女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经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