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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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0ml(100ml:3g) |
0.45g*12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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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中方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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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531 |
国药准字Z20059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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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系非甾体类抗炎药,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适用于: 1. 由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咽喉炎等疾病引起的发热。 2. 可用于减轻或消除以下疾病的疼痛或炎症: (1) 扭伤、劳损、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旋转带肌腱炎及腱鞘炎。 (2) 痛经、牙痛、术后疼痛及腰部疼痛。 (3)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其它非类风湿性关节炎及急性痛风。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外感风热症,症见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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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 3~0. 6g(10~2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2. 1岁~12岁儿童患者: (1) 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每日按体重20mg/kg(0. 66ml),分2次服用,或遵医嘱。 (2) 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每日按体重30mg/kg(1ml),分2次服用,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小儿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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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肠、胃部不适或皮疹、头痛、耳鸣。 |
1、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2、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3、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4、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嗜睡、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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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 2. 对本药物过敏者;曾有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病史的患者。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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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布洛芬。 |
金银花、穿心莲、板蓝根、蒲公英、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马来酸氯苯那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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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摇匀后为白色或类白色微球混悬剂,味酸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及粉末;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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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肠胃病患者慎用。 2. 有支气管哮喘病史患者,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 3. 并用抗凝血剂的患者,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4. 心功能不全及原发性高血压病患者慎用。 5. 连续服用3天发热不退时,应请医生诊治。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马来酸氯苯那敏。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有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儿童、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10、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