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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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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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惠州大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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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5287 |
国药准字Z21021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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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瘀血阻络所致的骨性关节炎、软组织损伤,症见关节肿胀、疼痛、活动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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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外用,涂于患处,热敷20~30分钟,一次2~5毫升,一日2~3次,十四日为一疗程,间隔一周,一般用药二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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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皮肤发痒,发热及潮红,切勿手挠,停药后症状即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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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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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g。辅料为羟丙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
红花、制川乌、制何首乌、续断、威灵仙、醋延胡索、防风、鸡血藤、蝉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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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异形片。 |
本品为棕色的溶液;气特异,并有醋的气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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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皮肤发痒,发热及潮红或其它不适,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